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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继续教育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1 点击数量:
新闻分类 无 初审_校 范志刚
复审_校 谌月 终审_校 程龙
编辑排版 综合科

根据《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7〕519号)、《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校〔2020〕283号)规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现拟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继续教育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学生如对处理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与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电话:邓老师 023-68254578

附件:拟退学处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21日

 

初审/校:范志刚

复审/校:谌月

终审/校:程龙

编辑排版: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