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点):
《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巡考工作管理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28日
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巡考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巡考工作管理,明确巡考人员工作职责,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网络教育和成人教育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考试巡视工作管理。
第二章 人员选派
第三条学校选派身体健康、能胜任巡考工作的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行政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人员中的实验室人员、网络教育和成人教育经办人员等到校外学习中心和函授站(点)巡考。
第四条 与我校签订巡考委托协议的省级网络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函授站,由该省级网络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函授站安排本中心、站人员参加指定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巡考。
第五条 与我校签订巡考委托协议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由其联系聘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的有关干部参加巡考。
第三章 巡考职责
第六条 了解考生人数、考场数、考试专业、考试科目及考场分布情况,考务工作安排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监考组织情况,考生考风考纪教育情况,考前的其他准备。
第七条 检查试卷是否保存在保密室或保险箱(柜)内;保密室或保险箱(柜)内试题卷袋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启封现象,领、发、存试题卷数是否相符;试题卷出、入库是否有交接手续和记录。
第八条 检查考点是否在醒目处张贴“考场安排示意图”、“考试纪律”;是否设置有“考场警戒线”,是否有安全保卫人员把守考场;环境是否安静,交通是否便利。
第九条 检查考场是否依照标准设置,考生是否隔位就座;考场是否整洁、卫生、通风、采光好;考场是否有供考生存放携带的书包、书籍、资料等物品的专放处;检查考生身份识别系统的安装、调试等准备工作情况。
第十条 全程检查考试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佩戴统一标志。
第十一条 及时处理考点在试卷保密、考场布置、考试过程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西南大学反映。
第十二条 负责考前培训,组织试卷回收工作,检查试卷是否密封完好。监督考点销毁全部试题卷。
第十三条 考试结束后,对考点的考试组织与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整改建议,对西南大学巡考组织工作提出建议,并填报“巡考工作记录表”。
第四章 巡考纪律
第十四条 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巡与返回;佩戴证件上岗;出巡时不得携与巡考无关的人员随行;不在有亲属关系的考点巡考;不接受学习中心、函授站(点)赠送的礼品;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向学习中心、函授站(点)提出与巡考工作无关的要求。
第五章 巡考待遇
第十五条 省级网络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函授站派出的巡考人员的巡考补贴由省级网络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函授站支付巡考人员。补助天数为考试时间和一天准备时间。
第十六条 学校派出的巡考人员巡考补贴按照学校现行标准执行,补助天数为学校规定的路途时间、考试时间、参加学校召开的巡考人员培训会时间、在考场所在地召开考试工作会时间之和。巡考人员的差旅补助另按《西南大学差旅费报销规定》中普通工作人员出差标准报销。委托学习中心聘请的巡考人员巡考补贴按照学校现行标准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西南大学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